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州市壮大科技创新主体促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建立科技企业全周期发展支持体系,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
(相关资料图)
《措施》从加强科技引育、推动科研强企、实现人才优企、拓展金融惠企、汇聚产品兴企、持续精选壮企、优化创新生态等7个方面,提出了26条具体措施。
探索重大创新平台科研成果“沿途下蛋、就地转化”机制
《措施》提出,要优化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充分发挥好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大学科技园、星创天地等平台载体作用;要发挥战略科技创新平台作用,探索重大创新平台科研成果“沿途下蛋、就地转化”机制,依托“2+2+N”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推动落地一批“硬科技”种子企业,通过科技成果作价、资金投入等方式参股孵化企业以及技术供给服务科技企业,吸引更多成果落地广州。
除了鼓励科研机构的成果转化,科技企业自身的研发也应得到重视。《措施》提出,要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企业健全研发管理制度。要支持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发挥好企业“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作用。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围绕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开展技术研发,申报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承接相关产业化项目。支持企业组建产业创新联盟和标准组织,制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规划,参与制定国际国内标准规则。
在核心技术攻关方面,《措施》提出要优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模式,聚焦广州市21条重点产业链,梳理编制产业链图谱、产业链创新体系、重点企业清单和产业地图,推动形成有梯度、有层次的“链长-总链主企业-链主企业-生态链企业”模式,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成为广州市产业核心技术攻关、科研投入和成果转化的核心力量。
创新“认定+遴选+择优”的人才评价综合体系
科学技术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优秀的科技人才团队。《措施》提出应强化人才保障,进一步简化企业人才引进流程,保障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企业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的入户需求。创新“认定+遴选+择优”的人才评价综合体系,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探索在重点企业实施“特聘岗位”制度,下放人才评定权限。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等建立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培养模式,打造适应企业发展的人才储备体系。
《措施》指出,要引好用好外智,开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试点工作,扩充外国高端人才(A类)和外国专业人才(B类)的认定范围。出台广州市人才绿卡实施办法,鼓励全球人才来穗。搭建国际人才数据库,允许符合条件的取得内地永久居留资格的国际人才创办科技企业、担任科研机构法人代表。
持续深化“以赛代评”“以投代评”联动创新机制
《措施》提出,要支持初创型科技企业发展,扩大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广州赛区)规模,持续深化“以赛代评”“以投代评”联动创新机制,进一步挖掘优质科技企业,对获奖企业给予10万-200万元不等补助。市区政府引导基金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鼓励引导基金与链主企业、社会投资机构等共同成立细分领域投资基金。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等科技企业给予包括所得税减免在内的政策支持。对南沙先行启动区符合条件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南沙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重点行业企业进一步延长亏损结转年限。
除了资金与税收政策上的鼓励,《措施》还提出,要加大科技创新贷款支持力度,鼓励在穗银行机构发挥专业优势,加强服务科技企业。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加大对初创科技企业和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进行贴息。
政策原文可点击《广州市壮大科技创新主体促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查看。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何昱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邹丽珍
校对 | 彭继业
标签: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