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陆火
2023年5月23日,陆火Media从河南省汤阴县“清洁工躺卧车库通道午睡被碾身亡”涉事司机张海巨处获悉:
今日上午,他在代理律师、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艳涛的陪同下,前往汤阴县人民检察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索赔近70万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这桩案子,得从两年前说起。2021年9月,汤阴县一小区车库内,时年68岁的清洁工张某某躺在车库通道处午休时,被一辆入库车辆碾压身亡。
事发后,涉事司机张海巨被指控“过失致人死亡罪”,并被羁押了365天,直到2022年9月30日被取保候审。
张海巨及其亲属均认为,这只是一场意外事件,而非刑事犯罪,“车库通道是用来行车的,不是让人躺着休息的地方,死者躺着的地方完全是视觉盲区。”
该案开庭时,张海巨也曾当庭表示,在进车库时,他没有看到有人躺在车库通道。
张海巨辩护人、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艳涛也表示,在该案中,现场客观环境地形特殊,致使驾车入库时存在一定视觉盲区,不应对驾驶人过分苛责;死者违反规定及常识,躺在车库通道地面休息,具有重大过错。
王艳涛指出,“过失致人死亡罪”系行为人对行为发生危害结果的可能性能够预见、应当预见,但因“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没有预见;“意外事件”则是行为人对行为发生危害结果的可能性无法预见、不应当预见。
2022年10月20日,汤阴县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张海巨被判无罪。
在判决书中,汤阴县法院指出,被害人躺卧在仅供机动车单向下行的地下车库通道内,客观上超出了社会一般成员的预见范围,按一般常识分析,张海巨无法预见到车库通道会有人躺卧。
同时,张海巨在驾车入库时只有短短几秒时间,无法注意到升降杆后是否会有人躺卧,且受车库入口地形及光线影响,车辆入库过程中,司机存在一定的视线盲区,导致在入库瞬间难以及时发现或看清车辆前方是否有人躺卧。
“被告人对本案损害结果的发生不具有能够预见的条件和能力,因此对于本案的危害结果不能苛责于被告人,故被告人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汤阴县法院在判决书中称。
汤阴县法院认为,张海巨驾车经过车库通道,致使躺卧的被害人死亡,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其行为不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被告人张海巨无罪。
陆火Media注意到,在今天递交的《国家赔偿申请书》中,除了向错案办案机关汤阴县检察院索取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近2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万元外,张海巨还提出了追责的诉求。
张海巨说,要求对该案公安、检察官办理冤假错案进行追责,办案人员“严重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不能分辨善恶、合法与非法的界限,一味坚持所谓的‘唯结果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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