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3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 1%的公告
股东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78,806,317 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 5%以下,
详见信息披露义务人单独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东华能源”)于近日收到公司
股东——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胜帮凯米”)出具
的《减持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超过 1%的告知函》,获悉其自 2022 年 2 月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666,39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18432%,本次减持的
股数超过公司现有总股本 1%;同时因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注销回购股份
股减少至 1,576,127,767 股,胜帮凯米所持股份对应被动提升的比例为 0.22102%。
由于上述原因,当前胜帮凯米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从 5.91094%减少至 4.999995%,
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现将胜帮凯米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2 月 22 日至 2023 年 4 月 10 日
股票简称 东华能源 股票代码 002221.SZ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A 股) 变动方式 变动期间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人民币普通股 集中竞价交易 2022/02/22 500,000 0.03032%
人民币普通股 集中竞价交易 2022/02/23 500,000 0.03032%
人民币普通股 集中竞价交易 2022/02/24 500,000 0.03032%
人民币普通股 集中竞价交易 2022/02/25 500,000 0.03032%
人民币普通股 集中竞价交易 2022/02/28 500,000 0.03032%
人民币普通股 集中竞价交易 2022/03/01 500,000 0.03032%
人民币普通股 集中竞价交易 2022/03/04 499,995 0.03032%
人民币普通股 集中竞价交易 2022/03/07 466,000 0.02826%
人民币普通股 大宗交易 2022/08/17 3,000,000 0.18193%
人民币普通股 大宗交易 2022/09/07 5,000,000 0.30321%
人民币普通股 大宗交易 2023/03/02 600,000 0.03807%
人民币普通股 大宗交易 2023/03/22 1,000,000 0.06345%
人民币普通股 大宗交易 2023/03/28 2,000,000 0.12689%
人民币普通股 大宗交易 2023/04/10 3,100,400 0.19671%
合 计 - - 18,666,395 1.18432%
注:①上述集中竞价交易已进行预披露,并对减持股份的实施情况、计划完成情况进行了公告,详见编号
为 2022-027、2022-013、2022-001 公告;②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
五入原因造成;③“减持比例”是指减持股数占减持当时的公司总股本比例。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来源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7,472,712 5.91094 78,806,317 4.999995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是□ 否■
行已作出的承诺、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意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
《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 是□ 否■
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
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
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 否■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表决权的股份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 是□ 否■
约收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
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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