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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青龙湖嘉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其在境外设立的 SPV 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 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 持有的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5%的股份。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阅,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变更为以现金方式收购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是基于审慎判断并与交易各方充分沟通协商之后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将与上述事项有关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守东、韩方明、郑海英、金亚东相关新闻